芬太尼(英文名:芬太尼类物质),是一种强效人工合成镇痛药。其为阿片受体激动药,起效快,作用时间短,用于麻醉前、中、后的镇静与镇痛,是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
芬太尼主要有注射剂和贴剂两种剂型,分别为柠檬酸芬太尼注射液和芬太尼透皮贴剂。芬太尼与Morphine相似,通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而产生镇痛麻醉效果,镇痛效力为吗啡的80~100倍,呼吸抑制作用比后者轻。芬太尼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眩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低血压、胆道括约肌肌肉痉挛、喉痉挛及出汗等;严重不良反应有呼吸抑制、窒息、肌肉僵直及心动过缓,如不及时治疗,可发生呼吸停止、循环抑制及心脏停搏等。
芬太尼属于处方药品,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为医保甲类药品,芬太尼透皮贴剂为医保乙类药品。芬太尼的分子式为C₂₂H₂₈N₂O。1959年,保罗·杨森和他的公司杨森制药公司首次合成芬太尼,并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用于静脉复合麻醉。20世纪90年代中期,杨森制药公司又开发出芬太尼贴剂,从而使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时间可以延长到48~72小时。1996年,芬太尼作为麻醉药品被列入中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进行管制。2009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了一种芬太尼新剂型的药物Onsolis(芬太尼口腔可溶性膜),用于治疗阿片类耐受患者的癌症疼痛。同年,芬太尼进入中国国家医保目录。2018年,芬太尼被纳入中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芬太尼类物质存在滥用风险,2019年5月1日起,中国对芬太尼类物质正式实施整类列管。2025年3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
性状
该药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该药为圆角长方形半透明的薄膜贴剂,背面印有品名及释放速率字样。
医学用途
适应证
芬太尼用于麻醉前、中、后的镇静与镇痛,是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
1、用于麻醉前给药和麻醉诱导,并作为辅助用药与全麻药、局麻药等合用于各种手术。
2、用于手术前、后及术中各种剧烈疼痛。
用法与用量
芬太尼通过肌内、静脉注射或硬膜外给药:肥胖患者应避免过量用药,应根据理想体重计算用量。
芬太尼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务必严格按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管理。
注射剂
(1)静脉注射用于全麻时,①小手术按体重1~2μg/kg给药;②大手术按体重2~4μg/kg;③体外循环心脏手术时,按体重20~30μg/kg计算全量,维持量可每隔30~60min给予一次或连续静滴,一般每小时按体重1~2μg/kg;④全麻同时吸入氧化亚氮按体重1~2μg/kg;⑤局部镇痛不全,作为辅助用药按体重1.5~2μg/kg。
(2)麻醉前用药或术后镇痛时,可肌内或静脉注射0.7~1.5μg/kg。
(3)手术后硬膜外镇痛时,初始量为0.1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8ml,每2~4h可重复给药,维持量一次为初始量的1/2。
2岁以下无规定,2~12岁按体重2~3μg/kg。
1、该药注射液不得误入气管、支气管,也不得涂敷于皮肤和黏膜表面。
2、停用MAOI(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14日以上才能给予该药,且先应以小剂量(常用量的1/4)试用。
3、遇有血液病或血管损伤出现血疑异常时,及穿刺局部存在炎症时,不得经硬膜外或蛛网膜下隙给药。
贴剂
该药的初始剂量应依据患者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情况而定。建议该药用于阿片耐受患者。同时对患者的一般情况和医疗状况综合考虑,包括:体型、年龄、与阿片类药物的耐受性有关的乏力程度。
该药用于此类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当适用该药的此类患者使用时,建议使用低剂量的阿片类药物进行剂量调整直至达到与规格为12μg/小时或25μg/小时的该药等效,随后转换为规格为25μg/小时的该药。如有需要,可进行剂量调整,调整幅度为25μg/小时,依据镇痛需要来补足剂量,以达到最低的适合剂量。
从口服或非胃肠道给药阿片类药物转变为使用该药,应遵循以下步骤:
表1:镇痛作用等效转换参考:
参考资料:
表2:根据吗啡每日口服剂量折算出的该药推荐剂量:
参考资料:
使用和更换贴剂
贴剂使用部位
贴用贴剂
第1步:皮肤准备
第2步:打开保护袋
第3步:剥离并按压
第4步:处置贴剂
第5步:清洗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分为三种规格:
1、1ml:0.05mg;
2、2ml:0.1mg;
3、10ml:0.5mg。
透皮贴剂分为两种规格:
1、25μg/h,4.2mg/贴;
2、50μg/h,8.4mg/贴。
药理作用
芬太尼是一种阿片类激动剂,其主要治疗作用是镇痛和镇静。
芬太尼通过对脑干呼吸中枢的直接作用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呼吸抑制作用包括脑干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张力升高和电刺激的反应性降低。芬太尼可引起瞳孔缩小,即使在完全黑暗环境中。针尖样瞳孔是阿片类药物过量的一个体征,但不是特异性病征(例如出血性或缺血性脑桥损伤可能产生相似表现)。在药物过量情况下,由于缺氧,可能出现明显的瞳孔放大,而非瞳孔缩小。
芬太尼能引起胃窦和十二指肠平滑肌张力增加相关的蠕动减少;能延迟食物在小肠中的消化,并抑制推进性收缩;放射性肠炎的推进性蠕动波降低,但张力可能增加至产生肌肉痉挛的程度,从而导致便秘。其它阿片类诱导效应可能包括胆道和胰腺分泌物减少、奥狄括约肌痉挛、血清淀粉酶的短暂升高。
芬太尼能扩张外周血管而导致体位性低血压或晕厥。组胺释放和/或外周血管扩张的表现可包括瘙痒、潮热、红眼、出汗和/或体位性低血压。
阿片类药物可抑制人体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皮质醇和黄体生成素(LH)的分泌;还可刺激肌醇、生长激素的分泌,以及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胰腺分泌。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会影响下丘脑垂体性腺轴,导致雄激素缺乏,可能表现为性欲低下、阳痿、勃起功能障碍、闭经或不育。阿片类药物在性腺功能减退临床综合征中的因果作用尚不清楚,因为在截至2019年所进行的研究中,可能影响性激素水平的各种医疗、身体、生活方式和心理应激源未得到充分控制。
在体外和动物模型中,阿片类药物已显示对免疫系统的组份有多种影响,这些发现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总体来说,阿片类药物的效应似乎是适度的免疫抑制。
药代动力学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该药口服经胃肠道可吸收,但临床一般采用注射给药。肌内注射生物利用度67%,蛋白结合率80%,芬太尼血浆蛋白结合能力随药物电离程度的增加而降低。pH值的改变可能影响其在血浆和中枢神经系统之间的分布,芬太尼积聚在骨骼肌和脂肪中,并缓慢地释放到血液中。芬太尼的分布容积为4L/kg。分布时间1.7分钟,再分布时间13分钟。终末期消除半衰期T1/2约3.7小时。该药主要在肝脏代谢,首过效应明显,约75%以芬太尼代谢产物经尿液排出,不到10%的药物以原型经尿液排出。约9%以芬太尼代谢产物经粪便排出。
芬太尼透皮贴剂
在应用该药的72小时内芬太尼被持续通过皮肤吸收。芬太尼的释放速率相对保持恒定,由药物系统与皮肤间的浓度梯度驱动药物的释放。开始使用该药后,血清芬太尼的浓度逐渐增加,通常12-24小时内达到稳态,并在此后保持相对稳定直至72小时。芬太尼的血清浓度与该药贴剂的尺寸(剂量)成正比。在第二次用药到72小时结束时,可达到稳态血清浓度。持续使用同样剂量的贴剂时,血清浓度保持稳定。由于蓄积作用,一个剂量间隔内的稳态AUC和Cmax比单剂使用后高40%左右。患者所能达到的稳态血清药物浓度取决于个体对芬太尼的皮肤渗透性和清除率。已有观察显示血浆药物浓度的高个体间变异。
一个药动学模型显示,如果在用药的24小时(推荐为72小时)后使用新的贴剂,芬太尼的血药浓度会增加14%(范围0-26%)。
皮肤温度升高可能会增加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吸收。在单次用药后的前10小时内,通过在该药上使用低烧加热垫提高皮肤温度后,芬太尼的平均AUC值增加了2.2倍,加热结束时平均浓度增加了61%。
芬太尼分布容积较大(患者静脉给药后为3-10L/kg),可快速分布至各个组织器官中。芬太尼在骨骼肌和脂肪中蓄积,并缓慢释放至血液中。在一项癌症患者接受芬太尼透皮贴剂治疗的研究中,芬太尼的平均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5%(范围:77-100%)。芬太尼可容易透过血脑屏障,还可透过胎盘并分泌入母乳中。
芬太尼是一个高清除率的药物,主要经肝脏中的CYP3A4快速和广泛地代谢。主要代谢物是无活性的去甲芬太尼(Norfentanyl)。由人角质层细胞分析及临床试验中发现从释药系统释放进入体循环的芬太尼原型药物占到给药剂量的92%,证明芬太尼在透过皮肤时没有代谢。
在用药24小时后去除该药贴剂,血清芬太尼浓度逐渐下降,大约17小时(范围13-22小时)后下降至50%左右。在用药72小时后,平均半衰期为20-27小时。停药后皮肤继续吸收芬太尼使得药物从血液中的清除比静脉输注慢,表观半衰期约为7小时(范围3-12小时)。
静脉输注芬太尼72小时,大约75%的芬太尼通过尿液排泄,主要为代谢产物,另有低于10%的原型药物。约9%的剂量以代谢产物的形式从粪便排出。
老年人:
芬太尼的静脉输注研究数据显示,在老年患者中可能清除率下降、半衰期延长,他们可能对药物比年轻人敏感。在一项健康的老年与年轻受试者使用该药的研究中,尽管老年受试者血清药物峰浓度较低且平均半衰期t₁/₂延长到约为34小时,但二者的药动学并没有显著差异。老年患者应该严密观察芬太尼毒性症状,如有必要减少剂量。
儿童:
该药没有在2岁以下儿童中进行研究。在超过250例2-17岁儿童中测定了使用12-300μg/h芬太尼贴剂后的芬太尼浓度。经过体重调整后,2-5岁和6-10岁儿童的清除率(L/h/kg)比11-16岁儿童分别高约80%和25%;而11-16岁儿童的清除率与成人相似。这些发现在儿童患者的给药剂量时已经考虑到。该药应该仅用于阿片耐受的2岁以上的儿童。
肝功能障碍患者:
一项在肝硬化患者的研究中,进行了该药单剂量50μg/h的药物动力学研究。在这些患者中,尽管达峰时间(tmax)和半衰期(t₁/₂)没有改变,平均最大血药浓度Cmax和AUC值却分别增大了约35%和73%。
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接受芬太尼透皮贴剂治疗的不同级别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的模拟数据表明,B级(Child-Pugh评分=8)和C级(Child-Pugh评分=12.5)肝病患者的稳态AUC分别约为肝功能正常患者(A级;Child-Pugh评分=5.5)的1.36倍和3.72倍。
肝功能障碍患者应该严密观察芬太尼的毒性症状,如有必要减少剂量。
肾功能障碍患者:
一项研究中对进行肾移植的患者静脉输注芬太尼的数据显示,在这些患者中的药物清除率可能下降。肾功能障碍患者应该严密观察芬太尼的毒性症状,如有必要减少剂量。
临床应用
芬太尼主要用于麻醉辅助用药和静脉复合麻醉,或与氟哌利多合用产生神经阻滞镇痛,适用于外科小手术。由于自控镇痛的常用药物之一,用于术后镇痛和分娩镇痛。此外,芬太尼透皮贴可使血药浓度维持72小时,镇痛效果稳定,使用方便,适用于癌痛或中、重度慢性疼痛的患者。舒芬太尼和阿芬太尼对心血管系统影响小,常用于心血管手术麻醉。阿芬太尼由于其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很少蓄积,短时间手术可采用分次静脉注射,长时间手术可采用持续静脉滴注。
芬太尼临床上还可用于防止或减轻术后谵妄、大面积换药及小手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其透皮贴片用于须持续应用阿片类镇痛药的慢性癌性和非癌性疼痛患者。
风险与禁忌
不良反应
1、常见眩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低血压、胆道括约肌肌肉痉挛、喉痉挛及出汗等。
2、偶有肌肉抽搐。
3、严重的有呼吸抑制、窒息、肌肉僵直及心动过缓,如不及时治疗,可发生呼吸停止、循环抑制及心脏停搏等。
4、皮肤发红等局部皮肤反应(使用透皮贴片)。
5、颈、胸、腹壁肌强直,胸壁顺应性降低影响通气功能,见于大量快速静注,一旦出现,需用肌松药对抗。
6、该药有成瘾性。
7、轻度戒断症状:呵欠、打喷嚏、流涕、冒汗、食欲缺乏;中度:神经过敏、难以入眠、腹泻、全身疼痛、原因不明的低烧;严重:激动、不安、发抖、震颤、胃痉挛痛、心动过速、极度疲乏等,最终可导致虚脱。戒断症状的处理原则为逐渐减量至停药,或改用二苯基甲烷类药(如美沙酮)作过渡。
药物过量
1、中枢神经供氧不足,表现为神志恍惚、激动不安、思路紊乱。
2、休克,表现为皮肤湿冷、血压降低、心动过缓。
3、呼吸抑制,表现为呼吸频率慢、每分钟通气量不足。
4、其他如困倦、晕眩疲乏、瞳孔缩小,常提示药效尚未完全消失。
1、出现肌肉强直者,可用肌松药或Morphine拮抗药(如纳洛酮、烯丙吗啡等)对抗;
2、呼吸抑制时立即采用吸氧、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必要时亦可用吗啡的特效拮抗药(如静注纳洛酮0.005~0.01mg/kg);
3、心动过缓者可用阿托品;
4、与氟哌利多合用产生的低血压,可用输液、扩容等措施处理,无效时可采用升压药,禁用盐酸肾上腺素。
药物相互作用
可增加该药的中枢和呼吸抑制;
该药与肌松药合用时,肌松药的用量应相应减少;肌松药能解除该药引起的肌肉僵直,但有呼吸暂停时,又可延长呼吸暂停的持续时间;
该药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反苯环丙胺)合用,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高热、血压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紫绀、昏迷、惊厥后终致休克而死亡;
该药与M胆碱受体拮抗药(尤其是阿托品)合用时,不仅使便秘加重,还有可发生小儿动力性肠梗阻和尿潴留的危险;
静注硫酸镁后的呼吸抑制和低血压,会因同时使用该药而加剧。
该药的呼吸抑制和镇痛作用被拮抗。
该药代谢增加,作用效果降低。
可能会引起急性阿片戒断症状。
有协同作用,合用时应慎重并适当调整剂量。
可诱发HR减慢,在心肌收缩力减弱、心排血量减少,左室功能欠佳时尤其明显。
有发生5-HT综合征(高血压、体温降低、肌阵挛等)的风险。
使用该药后再使用胺碘酮,心血管并发症(如心排血量降低)增加。
可引起严重低血压。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应慎用,<2岁儿童禁用。<12岁儿童,或<18岁且体重<50kg者慎用透皮贴片。
镇痛:<2岁儿童:无推荐剂量;2~12岁:0.002~0.003mg/kg,i.v./i.m.。
减量慎用。
慎用。美国FDA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尚不明确。
慎用。
慎用。
发热患者应用该药贴剂剂量应减少1/3。
禁忌证
1、肺通气功能障碍。
2、分娩阶段(宫颈扩张超过5cm)。
3、对该药过敏者。
4、哮喘。
5、呼吸抑制。
6、重症肌无力。
7、中毒性腹泻,毒物聚积于肠腔未能排出者。
8、<2岁儿童。
注意事项
1、慎用:肝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呼吸储备力降低及脑外伤昏迷、颅内压增高、脑肿瘤等易陷入呼吸抑制的患者,运动员、妊娠期、哺乳期,胃肠道手术后胃肠蠕动功能未恢复者、惊厥或有惊厥史者、精神失常有自杀倾向者、甲状腺功能低下者、恶病质。
2、老年病人初次剂量应适当减量。
3、该药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14日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出现难以预测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死亡。
4、硬膜外注入该药镇痛时,可有全身瘙痒,而且仍有呼吸频率减慢和潮气量减少的可能,处理应及时。
5、该药有一定刺激性,不得误入气管、支气管及涂抹于皮肤上。
6、快速注射该药可引起胸壁、腹壁肌肉僵硬而影响通气。
7、缓慢注入。
8、血容量不足时减少剂量。
9、如果用于静脉镇痛,在夹住脐带后注射,以免新生儿呼吸抑制。
10、交叉过敏:该药与哌替啶的化学结构有相似之处,两药间可有交叉过敏。
11、对检验值/诊断的影响:①可升高脑脊液压。②可收缩胆道括约肌,胆管内压上升。③可升高血浆淀粉酶和脂肪酶。④可使血清ALP、ALT、AST、胆红素、LDH等测定出现假阳性升高,需停用该药24小时以上才能测定上述项目。
12、用药相关检查/监测项目:用药过程中应监测呼吸和循环功能,尤以呼吸最重要。
13、对驾驶/机械操作的影响:使用贴片者严禁驾车或操作机器。
风险提示
自1979年以来,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在实验室中被合成,并作为海洛因替代品出售或与其他非法来源的药物混合使用,导致芬太尼相关过量死亡人数增加。尸检研究一致发现这些受害者存在肺水肿、肺充血和针刺伤部位。根据美国国家生命统计系统的数据,1979年至2016年间,美国共有599255人死于药物过量,总体死亡率呈指数级增长。1996年,芬太尼就已作为麻醉药品被列入中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进行管制。
2005年7月15日,美国FDA发布了一则公众健康忠告,通告医护人员及患者关注过量芬太尼的致死及其他不良反应。2008年3月2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公布了首批需要提交安全风险计划(REMS)的药品和生物制品名单。首批需要递交REMS的药品包括:阿洛斯琼、波生坦、氯氮平、多非利特、芬太尼、异维a酸、米非司酮、那他株单抗、天花活疫苗、沙利度胺等。
2012年5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第5期药物警戒快讯指出,加拿大发布芬太尼与5-羟色胺能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导致5-羟色胺综合症。芬太尼相关的药物过量死亡主要发生在美国东北部,受害者大多为年轻人(20-40岁),且自2013年以来急剧增长。2014年,欧盟在对芬太尼透皮贴剂进行评估后,在产品的特征摘要(SPC)和患者信息手册中均增加了关于最小化意外暴露风险的建议。
2015年至2017年间,纽约芬太尼相关过量用药死亡率上升了55%。合成阿片类药物在海洛因、冰毒和假药等非法供应品中的检出率也日益增高。对100万份不同患者的尿液药物检测(UDT)样本进行分析发现,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可卡因阳性UDT结果中芬太尼的阳性率上升了1850%,冰毒阳性UDT结果中芬太尼的阳性率上升了798%。这种混合使用可能导致可卡因和甲基苯丙胺过量用药案例的增加。此外,2016年美国因合成阿片类药物(主要是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导致的致命过量用药案例达19547例,且2013年至2016年间,该比率每年增长88%。
2016年3月2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信息,要求修订所有含阿片类药品的产品说明书,以包含以下这些风险警告:一、阿片类药品可能与抗抑郁药和治疗偏头痛药发生相互作用,导致被称为“5-羟色胺综合征”的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二、使用阿片类药品可能导致一种罕见的严重不良反应,患者肾上腺无法产生足够数量的皮质醇激素。三、长期使用阿片类药品可能导致性激素水平降低和性欲降低、性无能或不育等症状。
2016年8月31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估发现,阿片类药物与苯二氮卓类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系统(CNS)的药物联合使用的现象日益增多,这种联合用药会导致严重的副作用,包括呼吸减慢或呼吸困难,甚至死亡。为减少阿片类与苯二氮卓类或阿片类与其他CNS抑制剂联合使用的情况,FDA提出严重警告,要求在阿片类镇痛药和止咳药以及苯二氮卓类药物的说明书中添加黑框警告。
2017年,海洛因过量用药致死案例趋于稳定,而其他合成阿片类药物导致的死亡案例则持续增加。作为解决阿片类危机行动的一部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18年9月18日采取新的措施,即通过批准新的阿片类镇痛药的风险评估和降低计划(REMS),以更好帮助患者和医务人员了解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的严重风险。新的REMS首次适用于门诊使用的速释剂型的阿片类镇痛药,同时也适用于缓释/长效的阿片类镇痛药,缓释/长效镇痛药自2012年就实施了REMS。10月11日,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发布信息,警示芬太尼透皮贴剂意外暴露可能带来的严重风险。英国MHRA警告,如果将贴片吞下或转移给另一个人,则可能意外暴露于芬太尼。
2019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4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芬太尼类药品管理座谈会;5月1日起,中国对芬太尼类物质正式实施整类列管。2019年5月,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信息,警告芬太尼与中枢神经抑制剂联合使用引起的呼吸抑制、昏迷和死亡风险。
2025年3月,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在其2024年度报告中显示:在北美以及其他区域,卡芬太尼、芬太尼和硝苯地平对公众健康构成了最大、最直接的风险。在美国,每天有150人因过量服用合成阿片类药物而死亡,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与芬太尼有关。根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建议,麻醉药品委员会已将两种芬太尼前体和两组彼此密切相关的苯丙胺类毒品特制前体(共16种物质)增列入《1988年公约》的表一。
研发历史
1960年,保罗·杨森(PaulJanssen)博士成功完成芬太尼的首次人工合成,而率先对该药物开展临床评价工作的,是麻醉医师乔治・德・卡斯特罗(GeorgeDeCastro)。后来芬太尼之所以能在美国医院手术室中被医生群体逐渐熟知,一个关键节点是1969年12月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期刊》上的一篇论文。该论文由爱德华・洛温斯坦(EdwardLowenstein)及其研究团队共同撰写,文中不仅提出了“大剂量阿片类药物麻醉”这一创新理念,还详细分享了将吗啡麻醉应用于主动脉瓣疾患患者的临床经验。
此后,科研人员相继合成出多款芬太尼家族衍生物,其中的舒芬太尼于1974年合成,阿芬太尼于1976年合成。到了1977年,斯坦利创新性地采用大剂量芬太尼(>50μg・kg⁻¹)替代Morphine,成功应用于心脏手术麻醉,这一举措标志着心脏手术麻醉正式进入芬太尼时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杨森制药公司又开发出芬太尼贴剂,从而使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时间可以延长到48~72小时。
使用情况
20世纪60年代,基于麻醉医师乔治・德・卡斯特罗(GeorgeDeCastro)提交的研究报告,杨森公司敲定了在欧洲开展大规模临床研究的计划,并于20世纪60年代初中期,顺利在西欧多数国家拿下这款药物的上市批准。1968年,商品名为英诺佛(Innovar)的芬太尼复方制剂,正式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审批。时隔四年左右,杨森公司再传捷报,其研发的芬太尼单方制剂同样获得了FDA的上市许可。
1979年,芬太尼家族衍生物舒芬太尼首次上市;自20世纪80年代起,随着镇痛与麻醉领域对芬太尼临床价值的认可度不断提升,这款药物的全球销量出现了急剧增长。1983年,阿芬太尼首次上市;作为新一代芬太尼类药物,在临床应用中收获了广泛好评。2009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了一种芬太尼新剂型的药物Onsolis(芬太尼口腔可溶性膜),用于治疗阿片类耐受患者的癌症疼痛。同年,芬太尼被纳入中国国家医保目录。2018年,芬太尼被纳入中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25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芬太尼问题,美方必须尊重事实,首先自身要采取积极行动,不能指向中国,甩锅推责。如果以这个为由对华加征关税更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贸易战没有赢家,保护主义没有出路。5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中美双方在日内瓦的经贸会谈达成多项积极共识,同意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美方承诺取消91%关税,暂停实施24%的对等关税,相应的中方也取消91%反制关税,暂停实施24%的反制关税,双方各自保留10%的关税。美方以芬太尼为借口,对中国无理加征两轮关税,中方均第一时间采取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在内的反制举措,坚定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这些反制措施仍然有效。
2025年6月2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中国已开始加强对两种可用于制造芬太尼的化学品的管控。这是应美国要求,还是与美国合作?郭嘉昆:中方主管部门已就此发布公告,你可以查阅。这一举措是中国政府为履行联合国禁毒公约缔约国义务采取的自主措施,旨在严格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体现了中方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的态度和负责任大国的担当。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中国是世界上禁毒政策最严格、执行最彻底的国家之一,不存在芬太尼滥用的问题。中国还全面推动和深入参与毒品问题全球共治,同各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禁毒合作。我们多次表明,芬太尼是美国的问题,不是中国的问题,责任在美国自身。美方无视中方善意,对中国无理加征芬太尼关税,这严重冲击中美在禁毒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也严重损害中方利益。美国如果真心想同中国合作,就应正视客观事实,纠正错误做法,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同中方对话。
2025年7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路透社记者提问,美国总统特朗普周三表示,他认为中国很快对制造和分销芬太尼的人判处死刑。中方对此言论有何回应?林剑表示,我们多次表明,芬太尼是美国的问题,不是中国的问题,责任在美国自身。美方无视中方的善意,执意对中国加征芬太尼关税,这严重冲击中美在禁毒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也严重损害中方利益。“美国如果真心想同中国合作,就应正视客观事实,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同中方对话。”林剑说。当地时间7月31日,墨西哥总统辛鲍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墨西哥和美国已确定就限制美国武器流入墨西哥,以及墨西哥减少包括芬太尼在内的毒品进入美国达成安全协议,双方很快签署该项协议。
2025年10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美国总统特朗普相关涉芬太尼问题言论提问。对此,郭嘉昆表示,中方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中国是禁毒最坚决、政策最彻底、记录最良好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列管物质最多、管制最严格的国家之一。中方对美国人民遭受的芬太尼危机表示同情,曾对此提供帮助并取得积极效果,对继续同美方开展合作持开放态度。美方应采取实际行动,为双方合作创造必要条件。
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答记者问时表示,中美经贸团队通过吉隆坡磋商,达成成果共识。美方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加征的10%所谓“芬太尼关税”,对中国商品加征的24%对等关税继续暂停一年。中方相应调整针对美方上述关税的反制措施。
2025年11月10日消息,路透社报道,两名消息人士向该媒体透露,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 卡什帕特尔上周访问中国,与中方官员讨论芬太尼和执法问题。对于上述消息,在11月10日举行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回应外媒记者“中方能否证实并提供更多细节”的提问时表示,我不掌握你提到的情况。
化学信息
主要成份:芬太尼
化学名称: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₂₂H₂₈N₂O
分子量:336.46
药物管控
2025年3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
白皮书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科学准确界定芬太尼类物质,保障合理用药与严格管制双管齐下,依法严厉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犯罪,严格芬太尼类物质前体管控,加快推进科技手段研发应用,多措并举提升整体管控效能,推进芬太尼类物质全球共治。
白皮书指出,中国高度重视芬太尼类物质管控,未雨绸缪、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严格监管芬太尼类药品,严密防范芬太尼类物质滥用,严厉打击走私、制贩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化学品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加强国际禁毒合作,务实开展对话交流、联合侦查和经验分享,推动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与包括美国在内的有关国家在应对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问题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白皮书介绍,中国将芬太尼类药品纳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对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出口环节实行严格管制。中国积极推进芬太尼类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电子标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进出口各环节进行动态全程监控、闭环管理,进一步有效防范芬太尼类药品流失。中国积极应对芬太尼类物质问题的新挑战,综合采取增加列管品种、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查缉力度、创新管控手段等措施,最大限度防范芬太尼类物质发生滥用,最大限度打击整治芬太尼类物质违法犯罪活动。
白皮书指出,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坚持责任共担、全面均衡原则,倡导各国互帮互助、共建共享,反对相互指责、推卸责任,在做好自身禁毒工作的同时,坚定维护现行国际禁毒体系,全面深度参与国际禁毒领域重要决策,积极为毒品问题全球共治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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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基本信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01-12
芬太尼透皮贴剂说明书.xian-janssen.2026-01-12
关于发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mee.2026-01-16
307种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新浪网.2026-01-19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解读.natcm.2026-01-16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卫健委网站.2026-01-16
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6-01-16
国家药监局举办芬太尼类药品管理座谈会,近期将部署开展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新浪财经.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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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橼酸芬太尼说明书.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6-01-12
非法芬太尼使用、过量服用危机日益加剧,以及潜在的治疗策略.nature.2026-01-16
美国FDA警示 芬太尼透皮贴剂的严重不良反应 .维普资讯.2026-01-16
药物警戒快讯 2008年第5期(总第54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01-16
药物警戒快讯 2012年第5期 (总第109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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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快讯 2016年第5期(总第157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01-16
药物警戒快讯 2016年第9期(总第161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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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权威发布).人民网.2026-01-16
加拿大警告芬太尼与中枢神经抑制剂联合使用的风险.金湖县人民医院.2026-01-16
合成毒品危机升级,麻管局呼吁全球协作应对.un.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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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方有关芬太尼关税的反制措施仍然有效.界面新闻.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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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称相信中国将对制造和分销芬太尼的人判死刑,外交部回应.新华报业网.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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